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旬 阳 县 妇 女 联 合 会
旬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
关于开展“平安和谐家庭”创建工作检查的通知
各乡镇妇联、综治办:
为全面了解我县五年来“平安和谐家庭”创建工作开展情况,按照陕妇发[2011]36号文件《关于开展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检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顺利达标,县妇联、县综治办近期联合将对此工作开展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检查时间
各乡镇妇联、综治办自查时间:2011年6月25日至7月25日,以乡镇为单位对照《意见》自查,寻找差距,采取措施,迎头赶上,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,于7月30日前报县妇联办公室。
县妇联、县综治办联合抽若干名干部组成检查组,于8月份进入重点乡镇的重点村进行抽查,对搞的好的乡镇、村推荐省、市表彰,差的乡镇和村予以批评,并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,限期达标。以实际行动迎接省、市妇联、综治办的检查。
二、 检查内容
(一)党政领导对“平安和谐家庭”创建活动的重视情况;
(二)“平安和谐家庭”创建活动机制建设及工作人员情况,是否成立了相应的组织,是否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人;
(三)“平安和谐家庭”创建活动经费保障情况;
(四)“平安和谐家庭”创建活动成员单位作用发挥情况;
(五)镇、村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阵地建设、规范化管理及服务开展情况,就是“五个一”建设,是否开通妇女维权热线?是否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?是否有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?是否建立妇女儿童维权信访接待站?接待站是否正常开展工作并达到“六有”即:有机构、有制度、有电话、有人员、有记录、有活动。
(六)“平安和谐家庭”示范乡镇、村(社区)、示范户创建情况;是否开展“四防四无”创建活动,即防拐卖、防盗窃、防抢劫、防隐患,无毒品、无赌博、无暴力、无犯罪。
(七)“平安和谐家庭”创建宣传工作情况;
(八)“平安和谐家庭”创建活动可推广的经验。
三、检查方法
听取汇报,查看相关资料,走访2—3个示范村和3-5个示范户。
四、检查要求
一是本次检查,是我县2006年以来“平安和谐家庭”创建工作开展的首次大检查,此次检查结果将列入各乡镇今年平安创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,各乡镇妇联、综治办务必高度重视,及时向党委、政府汇报,争取领导的支持,并采取得力措施,及时查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,要按照标准进行查缺补漏,改进提高,切实抓紧、抓好、抓出成效。同时,做好“平安和谐家庭”创建活动资料(含图片、影像)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以及信息报送工作。二是各乡镇要确定1-2个创建示范村、每村确定3-5村创建示范户,认真做好迎检准备。
旬 阳 县 妇 女 联合会
旬阳县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
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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